石家庄市地铁媒体广告及自助设备场地经营权公告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3号线一期首开段站内、列车车厢平面媒体广告资源及便民银行自助设备场地、站内便民服务用房和便民商业自助设备场地经营权

出让公告

 

石家庄市地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3号线一期首开段站内、列车车厢平面媒体广告资源及便民银行自助设备场地、站内便民服务用房和便民商业自助设备场地经营权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地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6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注册资本五千万元整;经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土地综合开发;城市轨道交通的综合配套开发;物业服务;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展示服务;餐饮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国家非限制的或非禁止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权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一: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西王站——洨河大道站)19 个车站、3号线一期首开段(小灰楼站——石家庄站)6个车站站内媒体广告10年经营权;

标的二: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西王站——洨河大道站)19个车站及3号线一期首开段(小灰楼站——石家庄站)6个车站列车车厢平面媒体广告10年经营权;                         

标的三: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3号线一期首开段站内便民银行自助设备设置位5年经营权,共四个标段,其中1、2标段各25台,3标段16台,4标段17台;

标的四: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3号线一期首开段站内便民服务用房和便民商业自助设备设置位5年经营权。

经营权详细内容请到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723室获取。

三、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2016年9月29日,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授权书》授权石家庄市地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3号线一期工程首开段(小灰楼站——石家庄站)站内广告、站内及附属用地商业项目的招商代理和经营管理公司,组织相关项目的招商、经营、管理和收费工作。

四、经营权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

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31日,在标的物的现场(人民广场站、体育场站、中山广场站)进行展示。

五、对受让方的要求

标的一及标的二受让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经营且资质齐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竞买。

3、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4、受让方须按出让方制定的合同文本和附件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

5、受让方须在2017年5月31日前将标的范围内的所有常规媒体广告位上植满广告(含公益广告、商业广告),不得空置。

标的三受让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全国性商业银行,且须为河北省或石家庄市的省、市级分行或支行。

2、受让方须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依法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截止2017年3月,受让方在石家庄地区设有正常营业的网点。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竞买。

5、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6、受让方须按出让方制定的合同和附件与出让方签订合同。

7、受让方须在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且具备运营能力。

标的四受让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商品流通领域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方式必须包含连锁便利店经营且资质齐全,经营范围包括日用百货、化妆品、纺织品,文化体育用品;烟草制品(凭烟草零售许可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饮料、保健食品;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缴纳、中介服务等便民服务项目。

2.在全国直营连锁便利店100家(实体店)以上,在石家庄设有商品配送中心。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竞买。

4.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5.受让方须按出让方制定的合同和附件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

6.竞买人须在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装修、设备采购、设备调试、商品调配等工作,具备运营条件。

意向受让方需作出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书面承诺,如故意隐瞒经核实后将被取消竞买资格,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六、出让底价及竞买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标的一:出让底价21000万元(含电费),缴纳竞买保证金2100万元。

标的二:出让底价9000万元(含电费),缴纳竞买保证金900万元。

标的三:1标段25台,出让底价353万元(含电费);

2标段25台,出让底价353万元(含电费);

3标段16台,出让底价226万元(含电费);

4标段17台,出让底价241万元(含电费)。

以上4个标段缴纳竞买保证金50万元,一份竞买保证金可同时竞买四个标段。

标的四:出让底价1215万元(仅含自助设备电费),缴纳竞买保证金120万元。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方式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5日17:00之前,以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缴款方式可通过银行柜面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拒绝接受现金缴存、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支付宝及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从报受让方基本账户缴纳,不可代缴。

帐户名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河北银行石家庄营业管理部

  号2116 0041 0020 1703 0912 80    

八、拍卖时间

仅有一位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两位及两位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采取拍卖方式,定于2017年4月10日9:00时使用金马甲网络交易平台(www.jinmajia.com)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拍卖。

本公告同时刊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产权网、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联系人:董先生     0311-66635535    13833118168

          

         石家庄市地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大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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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