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站内
平面媒体广告10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6月18日10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站内平面媒体广告10年经营权。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站内平面媒体广告10年经营权;
经营权详细内容请到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008室获取。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
自拍卖公告见报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可联系我公司了解标的详情。
三、竞买人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竞买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竞买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止成立时间达3年以上(以有效证明文件为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营业执照必须明确载有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等经营范围。
2、近三年(2017-2020年度)内,竞买人须具有国内城市地铁或高铁或城市公交或机场的户外广告媒体经营经验(至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之日)(竞买人须提供地铁广告或高铁广告或公交广告或机场广告的项目合同)。
3、竞买人应提交近三年(2017-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竞买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平均每年广告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且最少两年(含)处于盈利状态。
4、信誉良好,无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有可能影响本项目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形,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5、信誉不良企业(指该企业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与转让方或者转让方的控股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拖欠款项或者履约担保的行为)不接受受让。
6、自2017年起与石家庄地铁公司广告经营出现合同违约解约的受让人及其关联受让人不得参与报名,若成交后发现竞得人是前述受让人或其关联受让人,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8、竞买人须按出让人制定的合同文本和附件与出让人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
9、竞买人须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将标的范围内的所有常规媒体广告位上满广告(含公益广告、商业广告),不得有空刊。
10、意向竞买人需作出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书面承诺,如故意隐瞒经核实后将被取消竞买资格,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注:以上1、2、3、条竞买人须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其中第2、
3条须提交竞买人控股公司(控股公司定义:竞买人持有其他公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权。上述被持有股权公司的业绩可作为竞买人业绩使用)与竞买人的关系说明函,并加盖双方鲜章。
四、参考价及竞买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标的物参考价8013万元,缴纳竞买保证金800万元。
五、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方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17时,以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缴款方式可通过银行柜面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拒绝接受现金缴存、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支付宝及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可代缴。
账户名称: 河北大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4730 8800 0181 9100 0211 22
联系人: 苏女士 0311-87875744
18533195965
刘先生 0311-66635106 1853319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