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3年地铁语音广告资源经营项目经营权拍卖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王—福泽)、2号线一期(西古城—嘉华)、3号线一期(西三庄—石家庄站)2020-2023年地铁语音广告资源经营项目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71510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大厦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王—福泽)、2号线一期(西古城—嘉华)、3号线一期(西三庄—石家庄站)2020-2023年地铁语音广告资源经营项目经营权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王—福泽)、2号线一期(西古城—嘉华)、3号线一期(西三庄—石家庄站)2020-2023年地铁语音广告资源经营项目经营权

经营权详细内容请到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008室获取。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

自拍卖公告见报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可联系我公司了解标的详情。

三、竞买人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受让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成立之日起至竞价挂牌日止成立时间达3年以上(以有效证明文件为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人民币,营业执照必须明确载有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等经营范围。

2、信誉良好,无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有可能影响本项目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形,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信誉不良企业(指该企业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与转让方或者转让方的控股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拖欠款项或者履约担保的行为)不接受受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5、受让人须按出让人制定的合同文本和附件与出让人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

6、意向受让人需作出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书面承诺,如故意隐瞒经核实后将被取消竞买资格,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注:以上第1条受让人须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四、参考价及竞买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标的物参考价726万元,缴纳竞买保证金72.6万元。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方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71317时,以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不可代缴。

帐户名称: 河北大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行: 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号:4730 8800 0181 9100 0211 22

  人: 崔经理    0311-87895360 18533195967

    刘先生    0311-66635106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大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